荆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再“升级”
近日,荆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综合监管的通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程序、交易范围和标准,出台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估算价100万元以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和装饰工程(含室内装饰)估算价5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估算价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招标,在进行招投标前,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并以财政投资评审定价作为招投标最高控制价。屈家岭管理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到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本级或上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拟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需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该市将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标后监管,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确保所有操作可溯、可查;对于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联合相关部门成立重大项目联合监管小组,加强招投标全程监管;严厉查处假借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低中高结、随意变更、违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在网上进行公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戴永君、鲁心怡、文君)
来源:荆门晚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