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鄂建办[2012]5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天门市、宜城市规划局:
为做好我省2011年城建档案统计工作,根据城建档案2012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建档案栏目(http://59.175.169.121:8005/ShowPage/SystemTemp1/TemplateHome1.aspx),点击网上申报子栏目填报2011年度各项统计数据。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纸质报表,在备注栏目里注明相关需要说明的数据,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省住建厅信息中心。
二、各城建档案馆(室)在填报城建档案统计报表时,须根据《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网上填报说明及补充说明认真填写,补充说明附后。
三、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统计工作,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有关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填报城建档案统计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何倩 02768873050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抄送:各城建档案馆(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