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城市治理的新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充分肯定去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下更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始终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尽心竭力做好政府工作,决不辜负人民重托。
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目标,而推进城市工作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
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而建设和谐宜居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正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环节。
在刚刚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第八篇——推进新型城镇化”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却鲜明地昭示着国家对于城市工作的重视以及认识程度跃升到了一个新阶段。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管理,全新的治理理念已覆盖城市发展的全周期。
我们将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改革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精细化、全周期、合作性管理。
我们将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和方法,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管控。
我们将全面推进城市科学设计,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倡城市修补改造。
我们将发展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如果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就是我们治理城市工作新阶段的新要求。(汪汀)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