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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情况的通报

2013-07-2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3]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掌握全省2013年度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6月24日至7月6日,省厅组织三个巡查组,分别对全省16个市、州及19个县、市、区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各巡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问情况、商对策”的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年初全省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特别是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情况、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情况、既有建筑能耗统计和重点用能建筑确定情况、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及“禁实”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巡查指导,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当地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交换了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此次巡查共抽查项目99项,总建筑面积212.22万㎡。其中:公共建筑39项,居住建筑60项;在建项目74项,竣工项目25项。在所抽查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5项,可再生能源应用6项,绿色建筑3项,实施65%节能标准的项目4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项。巡查期间,对违法违规项目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执法建议书10份。
    总体来看,各地以年度目标任务为导向,采取得力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建筑节能的整体工作水平,主要任务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新建建筑节能监管进一步加强。2013年上半年全省城镇开工新建建筑2480项,建筑面积4222.81万㎡。其中:公共建筑920项,建筑面积1010.2万㎡;节能50%的居住建筑770项,建筑面积1993万㎡;节能65%的居住建筑790项,建筑面积1219.61万㎡。经随机抽查测算,全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2%,比2012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0.8万吨,占年度计划的66.45%。
    (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成效明显。据统计,全省确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555项,建筑面积2082.59万㎡,是年度计划的180.16%,同比增长45.3%。上半年完成了“武汉兆辉能源有限公司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等5个国家示范项目的验收,累计装机容量14.5兆瓦。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13个市县和武汉花山生态新城启动区共落实项目551个,折合应用面积1483.34万㎡,占示范任务总量比例71.69%。其中:已竣工项目410个,折合应用面积974.85万㎡,占示范任务比例47.12%;开工在建项目86个,折合应用面积280.56万㎡,占示范任务比例13.56%;已落实未开工项目55个,折合应用面积227.94万㎡,占示范任务比例11.02%。襄阳、钟祥、宜都、天门4个市县已超额完成了国家的示范任务,武汉市基本完成示范任务。
    (三)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截至6月底,全省共确定绿色建筑创建项目92个,建筑面积701.16万㎡,是年度目标的337.1%,较同期增长2.61倍;13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建筑面积达104.62万㎡,占年度计划的52.31%。汉阳四新、宜昌点军、襄阳东津、荆门漳河、孝感临空经济区等新区积极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创建国家绿色生态城区。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一定进展。截止于6月30日,各地确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09个,建筑面积61.49万㎡,占年度计划的47.3%。其中: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81个,建筑面积48.93万㎡,是年度工作目标的152.9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8个,建筑面积12.56万㎡,是年度工作目标的11.42%。
    (五)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省已确定今年内完成能耗监测的建筑65栋,是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120.37%,列入重点用能公共建筑名录263栋。襄阳市、孝感市已与武汉康辰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合同,正在组织实施。宜昌市、咸宁市、仙桃市委托省建科院编制实施方案。10家省直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工作和省能耗监测平台与武汉市能耗监测平台的联网工作已经启动。
    (六)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和“禁实”工作深入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快速发展成为主导产品。上半年,全省生产新型墙材产量140亿标砖,新型墙材比例达到81%,比去年同期提高0.1%,应用率达90%,高于年度计划1个百分点。在工作巡查中,未发现县级以上城市城区“禁实”反弹情况,列入年内“禁实”达标的21个重点镇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大部分已具备验收条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动作为、责任问效”,积极部署落实年度建筑节能工作任务。今年2月份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之后,各地都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荆州、宜昌、天门等市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住建委党组会议、委属单位会议进行贯彻落实。黄冈市召开建筑节能工作专题会议,分管副市长对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总动员。咸宁市全面实行责任问效,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县(市、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论为“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孝感市在大悟县召开建筑节能现场会,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实现“五个跨越”、创建“五个城市”的目标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孝感市同时拟订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四个三”工程:一是开好三个现场会,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的认识;二是抓好三个监管联动,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三是开展三个试点工作,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四是抓好三个薄弱环节,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薄弱环节,重点把关”,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各地按照“专项规划、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质监、专项验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针对专项审查和专项监理两个薄弱环节,各地都进行了重点把关,在专项审查中重点抓好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和变更复审,在专项监理中严格做好节能材料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督。黄冈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强化和完善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备案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重点抓施工过程中节能设计随意变更、降低节能标准及节能施工质量等问题。鄂州市则从节能设计到材料进场进行了多重把关。
    (三)“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全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今年以来,各地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发展规模和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武汉市城建委印发通知,强制要求18层及以下住宅和热水需求较大的公共建筑应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荆州市为加快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建设,市政府印发了《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荆州市水源热泵系统取用水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都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制定的《荆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中水”回收利用技术,并申报国家绿色建筑一星及以上标识。恩施市孝感幼儿园应用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效果非常好,专家检查后给予了“赏心悦目”的评价,恩施州将在咸丰县进行大面积推广。
    武汉市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及2013年重点工作》,组织编制了《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武汉建设大厦综合改造工程和武汉光谷生态艺术展示中心两个项目分别荣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一、二等奖。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洲际酒店和武汉长江传媒大厦两项工程入选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宜昌市保障房在省内实现绿色建筑突破,取得二星级标识。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创优质工程、创建筑工程示范工地、创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工程),全面提高住宅工程品质”活动的通知》,把推进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工程)作为全市城建工作主线之一,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四)“找准入口、突破难点”,推进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地都开展了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的能耗调查和统计,确定了重点用能建筑名录,编制了监管体系建设方案,拟定了能耗监测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计划。各地结合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的装修,指导其进行节能改造,跟踪一些单位居住小区的装修改造,引导其同步实施节能改造。荆州、仙桃、天门市已完成了部分项目的节能改造。宜昌市着手对一些中小学校的宿舍进行节能改造。在所巡查的市州中,荆州的工作更加深入,其依托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以课题的形式完成了《荆州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现状调查》报告,提出了居住建筑改造的总体目标、改造原则和实施方案。
    (五)“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努力做好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及乡镇“禁实”工作。各地都把墙材革新和“禁实”工作作为建筑节能的重点内容之一,强化措施,成效显著。各地会同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巩固了县级以上城市城区“禁实”的成果,并积极向乡镇延伸。十堰市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支持发展了一批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砌块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荆门市积极引导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发展生产B05级加气砌块,目前已有三家公司相继研发成功B05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经送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开始投入批量生产。襄阳市引导企业发展墙体自保温材料,初步形成了襄城余家湖、樊城柿铺和襄洪山头三个新型墙材生产基地。荆州市今年已有11个重点镇基本具备了验收条件。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贺胜桥镇和赤壁市官塘驿镇的“禁实”工作已通过市级达标验收,通山县楠林桥镇、通城县麦市镇、崇阳县白霓镇“禁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已提前跨入“禁实”达标验收行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职责有待加强。从上半年情况看,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明显,在部分地区存在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职责不清晰、工作要求不具体、工作措施不得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地区之间不平衡。如绿色建筑,到目前只有武汉、宜昌、黄石、荆州、黄冈、十堰、荆门、仙桃、潜江等9个市有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其他8个市州还是空白。在今年取得标识的13个项目中,武汉就占9个;二是县级建筑节能工作亟待加强。县级建筑节能的机构建设、人员素质、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市州对县级工作的指导也应进一步加强;三是专项工作推进较慢,特别是低能耗标准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工作目标还有差距。
    (二)工作指导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大多受检市、县管理部门和参建各方对新标准、新规范和节能产品标准及性能指标还缺乏深入的了解,施工和监理人员对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法、技术要点、验收规范还不能熟练掌握,甚至出现节能计算书、节能备案表、节能设计说明、施工图不一致的情况。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的基本概念、标准规范和申报流程缺乏了解,对绿色建筑存在着“高成本、高技术、高绿化”的三高误区,对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一知半解,缺乏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引导能力。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市县领导对建筑节能工作不够重视,地方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工作职责不清,影响工作开展。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两张皮”的情况,规划环节对建筑节能把关不严及施工阶段随意变更设计且不复审、节能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把关不严等情况较普遍。
    (四)检测能力有待加强。一是对建筑节能检测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部品、材料和门窗等没有及时送检;二是部分地区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设备不全,检测能力有限,无法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全部检测;三是县市人才缺乏,检测水平有限,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及时,存在工程已完工,检测报告还未出具,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五)重点工作有待加强。一是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较慢,武汉城市圈各城市已于2009年开始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目前仅在武汉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其他城市还在进行个别项目的试点;二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有待加大,依法强制性应用的规定执行不严,特别是列入国家示范的部分市县进展缓慢;三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进展缓慢,上半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1.42%。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能耗动态监测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半年各地应紧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
    (一)加大闭合管理监管力度。各地住建委要进一步强化“专项规划、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质监、专项验收”的专项闭合管理制度,重点抓好“专项审查”和“专项监理”两个环节。节能备案表是连接设计与施工监理、验收备案的关键技术文件,要实行建筑节能网上审查备案,方便监管部门随时调阅、随时抽查。节能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严格全过程闭合管理。
    (二)加大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实施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建筑节能监管体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工作难点,各地要对重点难点工作深入研究分析,找准切入点,强化工作措施,实行重点加强、难点突破。 
    (三)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强化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对建筑节能工作成效好、进步快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建筑节能工作不重视、拖后腿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通过专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对存在的老问题、顽固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整改解决,推进工作上新台阶,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
    (四)加大技术培训工作力度。要重点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评价标准、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节能通用构造做法的宣贯和培训。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才,组织图审机构、检测机构、监督机构、节能管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专业强化培训,努力提升全系统、全行业的建筑节能技术水平,为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5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