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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1-12-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1]205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业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全省建设系统的合力,对各地企业产值高、内部管理强、工程质量优、市场信誉好、社会贡献大等具备明显发展优势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推荐的基础上,对2010年省住建厅确定的133家全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充实,确定了152家地方建筑业企业、11家在我省工商注册的中央企业,作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培育和指导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关于对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的通知》(鄂建[2010]66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重点培育的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升级、市场开拓、科技创新、评先评优、管理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各地住建委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对列入省重点培育的建筑业企业,要主动加强服务和指导,优先办理重点培育企业的各项业务。

二、为适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重点培育企业要按季度将企业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发展措施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所在地住建委,各地住建委汇总后(中央企业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直接将书面材料)报省建管局市场处。

 

附件:关于调整全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