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苹果:请问在宜昌西陵区买的1976年的老房子,还有30年就满70年了,如果房子满70年了,我还能住吗,如果房子拆了,我能得到补偿吗?
市房管局: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没有使用年限。该网友所说的“房子满70年”是房屋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房子拆了,房屋所有权人应获得相应补偿。请网友提供详细资料致电6233728或前往宜昌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沿江大道129号)进行现场咨询。
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