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住建局六措施防高温安全
本网讯 通讯员袁学梓报道:为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秭归县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供水供气、市政维护、城市防洪等一线作业的监管。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和临时用电管理。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设置醒目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专人整改到位。
认真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预防。各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定期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并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及高血压人群的身体情况,防止因高温引发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各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对人员防暑降温和食品安全的宣传,配备应对高温中暑、蚊虫叮咬等的常用药品。要严格执行食堂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加工、存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各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