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建筑价值判断中的审美补偿原理
善用建筑价值判断中的审美补偿原理
——从如何判断悉尼歌剧院个性异常表现的建筑价值说起
高难度与高投入的建筑个性异常表现,能否赢得广泛认同,关键在于对其中“得”与“失”的总体考量——唯有“得能偿失,胜在全局”才会真有所值,而这个全局,正是被建筑个性异常化举动所牵连的那个整体空间环境……
有一个曾困扰我很久的建筑美学问题,是1980年在中国建筑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学术年会上,和戴念慈先生的交谈中引发出来的。在那次会上,经吴观张和张开济先生的推荐,我宣讲了《结构构思与现代建筑艺术的表现技巧》,借这篇论文中谈到的结构构思问题,我和坐在一起的戴总说起了悉尼歌剧院的例子。那时候出国还是很少有的,我特别羡慕戴总去看过悉尼歌剧院,便请教他:该怎么看待这个作品?戴总给我的回答很随和:“我看了以后的主要印象是,多半是从外观去考虑形式的,结构上复杂,影响到了剧院的功能设计,施工起来很麻烦,工程造价也高上去了。”当时,我特别想知道,既然悉尼歌剧院违背了“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那为什么还越来越为世界各国的民众所喜爱,甚至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国家名片”了呢?!有着丰富创作经验的戴念慈先生可能看出了我的疑问,意味深长地告诉我,悉尼歌剧院所处的环境很特殊,把建筑形象放到了第一位,怎么去评价,这确实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检验和思考。
建筑审美离不开建筑认知和建筑评价,其参照基础是“适用、经济、美观三位一体”这个建筑学科中勿需证明的元理论,但为什么还要运用建筑审美补偿原理,才能客观地评价悉尼歌剧院呢?
时至今日,“适用、经济、美观三位一体”这个建筑学中勿需证明的元理论,仍然是我们建筑创作与建筑评论的参照基础,但如果完全按照这个元理论去看待悉尼歌剧院的建筑价值,那就与它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相差甚远了。40余年时间检验的结果表明,这座新表现主义建筑代表作的建筑价值,就是在悉尼海港的那个特殊的大环境中,创造了“天”“海”之间令人心旷神怡的“大美”:它与那个半岛得以衬托的城市天际线、背景建筑群、拱式钢构大桥等,都在融合中升华到了“宛自天开”的宏观环境艺术境界——这样的判断既来自对建筑文献的研读,更来自2000年我在实地考察,包括在海港环游时所得到的全境界景象的实际印证。
在当今“争奇斗艳”的建筑狂欢节般的语境中,要想再寻求到某个特殊环境中出场的“自在之物”,真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了。如果我们把悉尼歌剧院看作是现代建筑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恐怕也不为过吧。那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去看待悉尼歌剧院的建筑价值与“适用、经济、美观三位一体”设计原则相悖的这一矛盾现象呢?从已有的书本上是难以找到答案的,还是实践出真知:悉尼歌剧院建成后的长时间检验证明,作为一座大型综合性文化演出中心,其创作实践是“功大于过”的——它给城市带来的综合效益,特别是不同寻常而又可持续见证的环境效益,已补偿了它在功能设计、结构运用、施工效率以及工程投资诸方面的先天不足乃至缺失。我们也不妨用老百姓的思维方式去作出这样的评价:整个国家确实是花了巨大的代价,特意在悉尼港海湾这个难得的特殊环境中,给普世民众“置办”了一件“能永久保值和升值的现代家当”。
我一直在思量,该如何从建筑美学的视角来作出应有的诠释,真正能从思想上把这个“弯子”绕过来呢?迄今为止,我虽然在阅读过的美学著作中,还没有寻求到对得上号的答案,但在自己长期的思量与验证中,还是发现了我们大家都存在着“建筑审美补偿”的深层心理活动,而对这个“建筑审美补偿心理”自觉或不自觉的感知和认同,则会对我们所评论的建筑对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今,大多数人对悉尼歌剧院的建筑价值判断,之所以能持包容或赞许的态度,这都与它在特殊环境中所展示的特殊之美,能补偿原设计中的先天不足和缺失相关联——建筑价值判断中的这种审美关注的转移效应,恰恰是建筑审美机制中的审美补偿原理起了作用。
建筑审美补偿原理来自现实生活的辩证法,善用这一原理,可以将高难度高投入的建筑个性表现,与“得能偿失,胜在全局”的预期目标联系起来,从而切实有效地去把握建筑设计中的灵活性。
我十分认同当代美学家的这一观点:“审美活动是评价活动和认知活动的统一”、“在评价活动中,主体总是从主体的自身需要出发来评价客体的……”这正如马克思说的那样,人总是“按照自己的本质力量去估价这些关系”。我理解,马克思在这里说的人的“本质力量”,就是指人在需求、向往驱使下所表现出来的冲动与作为的能力。拿我们今天的现实来说,许多人都正在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实际可能,去对市场上形形色色的住宅产品作出这样或那样的评价。对一般家庭来说,能通过积蓄和贷款,买到经济适用类的住房就相当满足了。这是因为,这些家庭对住宅产品的希求和评价,都把更多的关注,从高标准享受的建筑美,转移到更讲求实惠的建筑美方向来了。“高标准”可望而不可即,这是有所“失”;“讲求实惠”却能变成现实,这就是有所“得”。在这种“得能偿失”的转换中,“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的幸福感便会油然而生。正因为这样,在印度、埃及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像柯里亚、法赛等这些国际知名建筑大师,他们在“三低”(低材料、低技术、低造价)的平民住宅设计中所追寻的“清贫中的美”,不也同样地让我们深受感动吗?生活,原本就是最好的教科书:建筑审美补偿原理就是来自现实生活的辩证法。细细琢磨起来,像设计策略和设计手法中的“以长补短”、“以简代繁”、“以虚避实”等,还真是和建筑审美补偿原理的实际运用分不开的。
建筑毕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有机体,从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属于经济技术方面的因素可以量化,而涉及到建筑美观或建筑艺术方面的表现意图,就不能用数字来表达了。因而,对建筑创作上“分寸拿捏”趋于成熟的建筑师,往往都要通过建筑审美补偿原理的自如运用,才能始终围绕着“适用、经济、美观”这三个相互制约的基本方面,去寻找到它们之间“动态平衡”中相对合理的设计答案。换而言之,只有从设计条件和设计需求的实际出发,将设计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让那些为我们的生活增光添彩的建筑得以实现。
不难理解,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建筑个性异常表现中,必然会付出非同一般的代价,这其中既有“得”,也有“失”。如何去权衡这种“得”与“失”,直接关系到我们对建筑价值的最终判断。悉尼歌剧院的建筑实践让我看到了,运用好建筑审美补偿原理,会有利于我们去把握建筑设计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互动与互补关系;与此同时,也让我明确地意识到,在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中,只有切实做到“得能偿失,胜在全局”,我们的高代价付出才不至于付之东流。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我们便可以把一些问题想得更深更远一些……
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动土”,应以环境伦理学精神为准绳,尊重民众对环境资源效益最优化的享有权,唯有如此,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才能赢得子孙万代的尊敬。
建筑评价中的建筑审美补偿原理虽不难理解,但在建筑创作实践中运用起来,却非易事,特别是在特殊环境中“动土”的非常规设计状态下,如何对待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与特殊环境整体美的创造,便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一个严峻挑战。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在自然和历史生成的“环境之身”上“动刀子、做手术”,如果我们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操作上出现闪失,其后果就不堪设想。这又让我回忆起了去年畅言网站上发布的一条新闻:2012年11月,当日本公布新国立竞技场竞标结果是扎哈·哈迪德的方案时,在日本建筑界引发了一片强烈的反对声。这件事虽然过去多时了,但其中争论的焦点却令人深省。
当时的竞标评委会主席是安藤忠雄。有分析说,虽然哈迪德的方案夺标,与日本想借建筑新潮之势争夺2020年奥运会主办权有一些关联,但主要还是像安藤忠雄说的那样:“充满活力的未来主义的设计方案感动了评审团”。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都是普利策奖得主的哈迪德和安藤忠雄,都把该体育场所在的特殊环境完全置之脑后,孤立地去看方案设计中对建筑个性异常表现的尽其所为呢?
新竞技场坐落在东京都内的第一号景区——明治神宫外苑。占地70公顷的明治神宫,不仅是东京市中心除皇宫之外最大的一块绿地,而且这里还有明治纪念馆、圣德纪念绘画馆等多处名胜古迹,明治神宫外苑环境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如此,日本建筑界的元老槙文彦(1993年普利策奖得主)一针见血地指出,哈迪德设计的主场馆“外形太大了,有损以明治神宫内外苑为中心的景观群的协调和美感。”据他分析,明治神宫景区内建筑物遮蔽率不得大于2%,这样的话,建筑高度就不应超过28米,而哈迪德的方案,最高处竟达75米。难怪熟悉现场环境的亚洲大学创意设计学院一位助理教授说,这个方案展示的主场馆就像一个“机械兽”,它似乎要把身边的明治纪念馆一口吃掉似的!
如何从特定环境的内在品质,去看待建筑个性异常表现的问题,国内外建筑界都存在着尖锐对立的意见。其实,“在理的公论”总是向着“大道理管小道理”、“全局高于局部”这一边倾斜的。在时间无情而又公正的检验中,运用建筑评价中的建筑审美补偿原理去进行考量和评判,我们就会知道,以破坏环境整体美为代价的建筑,无论它个性化的艺术表现怎样惊人,究其全局所失,都是永远无法补偿、不可宽恕的。在2013年日本建筑界研讨新国立竞技场方案会上,宫台直司所表达的环境伦理学的思想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动植物、山川河流和人类都在环境整体中,如果寿命短的人类开发了环境,环境也就死了。那么,也就是对人类和准人类的不尊重,也就是破坏了人类自己的尊严。”我想,按照这种精神,参合了自然环境,并和历史积淀的人工环境所构成的各种具体形态的特殊环境,同样是需要我们以“人类的尊严”去百倍珍惜和精心阿护的。
说到这里,我们自然就会联想到大家常常谈论的“北京三奇”建筑:国家大剧院、国家体育场、CCTV新总部大楼。它们分别地处中国首都的天安门广场西侧、北中轴线上的奥林匹克公园和CBD核心区,因而可以说,这三座地标性建筑都是在非常规设计条件与状态下,去探求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的。
时间检验使我们逐渐认识到,国家大剧院在结构设计与施工方面,确实比国家体育场和CCTV新总部大楼少了许多麻烦,就其设计创意而言,我们也有不少美好的解读。遗憾的是,建成后,在它显著提升了首都文化影响力的同时,却在天安门广场视觉关联域的总体环境效应方面,给我们留下了“孤芳自赏”的印象:无论是从长安街上,或从天安门城楼中央去看它,还是从景山公园或北海公园的至高点远眺过去,都有一种接不上“地气”的感觉。要说这就是一种对比性反差之美的话,也不切实际:时至今日,为什么我们很难看到天安门广场与其周边景色(包括国家大剧院)在一起的鸟瞰照片呢?恐怕还是它异常个性化的建筑形态,在大背景中的位置有欠妥当的缘故吧?
确实,如何运用建筑审美补偿原理,去评价特殊环境中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是需要较长时间检验的。这其中,不仅包含着公众要有一个实际感受与实际体验的过程,而且,还涉及到对建筑综合效益“长效性”的客观评价。
被称为“鸟巢”的国家体育场,结构复杂,简化后施工仍然十分艰巨,对工程造价影响极大。但让许多行家里手没有想到的是,建成后它既能融入环境,成了京城北中轴线上奥林匹克公园中的一颗明珠,又能适应时代潮流,推进了娱乐游览和魔幻演艺产业的出奇发展。它的建筑语言是设计者自己独创的,它的钢构网络施工技术是属于中国建造者的,它表现出的奔放性格和气质,则是人类竞技运动特有的。如果要“算账”的话,不妨让那个“很高的代价”(包括后续管理成本等)作为“分子”,让可持续展示其建筑价值的“无限大的时间”作为“分母”,这样去计算,去琢磨,多少都有助于我们去思量建筑价值判断中更深层一点的道理。可以说,“鸟巢”在它充满挑战和风险的建筑个性化的异常表现中,其高难度与高投入的付出,确实是得到了建筑环境、建筑文化、建筑艺术与技术诸方面的建筑审美补偿的。这个典型实例再一次说明了,任何建筑作品个性化的异常表现,都应出自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只有达到了“得能偿失,胜在全局”的预期目标,我们才能毫无愧疚地面对前人和后人。
为了说明建筑审美补偿原理在建筑价值判断中的意义和作用,本文着意突出了建筑个性的异常表现与其所处特殊环境之间的关联这一要害问题。在国内外城市设计和建筑创作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其挑战性始终是与其风险性并存的。我自己的亲身体验是,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如何让作品有新意地出场,又能聪明地融入该整体环境,这正是需要我们在经受设计风险的洗礼中,不断较真儿地去炼就的头等功夫……(布正伟)(作者系中房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深总建筑师)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