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鄂建精文〔20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创作力和影响力,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招标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5〕18号)精神,省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第三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
三、活动时间
征集评选时间为2016年3月-2016年9月
四、作品选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关注百姓日常生活,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价值导向,运用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凝聚思想共识、汇集精神力量,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选题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理想信念。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劳、节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3、改革创新。引导人们发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推动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为改革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4、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守法用法。
5、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6、文明风尚。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倡导文明旅游、文明行车、文明上网。
7、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创作要求
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取材方面。突出湖北地域特色,结合我省的地理历史人文、改革发展成就、先进人物事迹等,重点展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全省人民在实现“中国梦”湖北篇伟大征程中涌现出的新面貌、新风尚,大力弘扬以道德模范、荆楚楷模为代表的湖北“群星现象”。
2、表现手法方面。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湖北元素符号,广泛运用书画、摄影、汉绣、雕花剪纸、版画、麦秆画、年画、漫画、沙画、皮影、泥塑等民间艺术和非遗文化表现形式,提高作品表现力,提升传播效果。鼓励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公益广告作品对大众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六、征集方式
1、作品形式。报送作品分为平面(含书画、民间艺术、平面设计等)、音频、视频(含视频短片、微电影、动漫、flash等)三大类(标准要求见附件1)。
2、作品选送。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可以通过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于2016年6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
七、活动步骤
1、入围作品展播展示(2016年7月1日-7月31日)。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初评、复评工作,开通活动专题PC端、手机端页面,展播展示入围作品,同步开展微信点赞投票活动。
2、评选表彰(2016年8月1日-8月30日)。结合微信点赞结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
3、推广宣传(2016年9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纳入我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常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刊播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将优先向中央文明办推荐。
八、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5000无;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2、音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优秀奖4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3、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7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4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切实加强与本地文联、书协、美协、民协、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等部门、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各类书画名家、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及艺术院校、广告设计公司开展个人、集体联合创作。要充分利用好当地现有的书画、摄影等艺术精品进行后期加工,努力提高作品的创作、制作水平。
2、狠抓作品质量。要加大作品审查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报送作品符合《广告法》和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要求,真正把体现本地本部门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作品推荐上来。
3、增强版权意识。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创意人、制作人,明确参与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已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等权利。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方式和标准要求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明办
2016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鄂建精文〔201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