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城建、园林部门对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进行专题调研
绿满枣阳正当时
——对枣阳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情况的调查
本网讯 通讯员付宏才、马国平报道:近期,枣阳市城建、园林部门对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加快枣阳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步伐。
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总体情况
近年来,枣阳市围绕改善城市生态和招商引资环境的目标,以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和“绿满枣阳”行动为载体,全力抓好城市绿化建设,市区基本形成“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局面。一是完善城区道路绿化网络。市区配套绿化33条道路,长近50公里,道路绿化面积近120万平方米,中兴大道、福田路绿化配套工程被评为全省城区绿化示范工程。二是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建成中兴公园、尽水公园、尽水广场、汉文化广场、玫瑰文化园以及28个街头游园,正在改建沙河滨河绿地,启动建设啤酒文化广场。三是引导抓好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建设,绿化先进单位(小区)近200家。开展临街单位拆墙透绿活动,拆除围墙1.5万米长,让市民共享绿色。四是重视抓好城郊接合部绿化。坚持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方针,把城郊有潜力的绿地打造成旅游景点,既提升郊区绿化的特色和品位,又较好满足市民节假日就近休闲娱乐的需求。如依托东郊万亩玫瑰示范基地、千亩荷塘、东郊水库(现改名为玫瑰湖)等优势自然资源,吸引湖北尚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规划实施枣阳玫瑰湖生态旅游项目,建设集湿地保护、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和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现代休闲旅游区,总规划面积10000多亩,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同时,利用西郊水库水源和周围岗地特点,建成生态农业观光园,遍种优质苹果、梨子、桃子等水果,形成特色绿化。到今年上半年,枣阳市建成区绿化总面积700多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平方米,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
近几年,枣阳城区绿化建设的主要特点:一是面积增加较快,平均每年增加专业绿地50万平方米以上,尤其是近3年来公共绿地面积增幅较大。二是从提高设计品位入手,城市绿化由普遍绿化向园林化方向发展。邀请省园林专家完成重大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并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与建议,使绿化设计更加科学、完善、实际。表现在:绿化带建设向通透开敞发展,即由密植的绿篱植物构成图案,并间隔种植,图案之外的绿带内种植成片低矮林木或花草;道路绿化增设林荫道,在美化街景的同时,起到小游园的作用;广场公园采用现代园林设计手法,在公共绿地开敞地设置花坛、喷泉水池或下沉空间,在竖向上略作堆土,产生起伏,并成片种植林木,林下还种植小灌木或花草,营造山村野景。另外,将声光技术引入园林,实行20处绿化亮化建设,提高了绿化品位,又方便市民夜晚游玩。三是部门合力抓绿化的局面逐步形成。枣阳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对城区办事处、开发区、市直部门下达绿化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引导各部门积极落实绿化任务。城建园林部门则发挥了绿化的主导作用,抓好规划设计、苗木采购、招标施工、养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了绿化工程建设质量。
在城市绿地管护上,枣阳推行市场化管理模式,2011年3月成立绿靓城、绿美城、绿染城等3个养护公司,对绿化管理实行公司制管理、市场化运作。在具体实施中,先在干部职工中竞选3个公司的经理,然后对公司员工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对城区绿化管理实施包路段、包人员、包经费、包管理的“四包”措施,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每月由绿化所和3个公司分层进行考核评比,职工按评比得分发工资,得分越高,工资越多。他们还实行末位淘汰制,总分最后一名待岗学习三个月。实行公司制管理就是推行“以钱养事、以事定岗、以岗定责”的管理模式,几年来,园林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绿化管理工作也焕然一新。
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绿地面积仍然不够,不能很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求。二是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少,因受进人机制的影响,多年来没有引进园林专业人才,缺少园林设计人才和园林植保人员,现有的4名设计人员,也只是借用身份。三是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苗木修剪整形不到位、抗旱保苗不力造成苗木枯死、病虫害防治不及时、缺株苗木补植不到位等。四是损绿现象时有发生,园林执法管理力度仍需加大。五是绿地管理经费不够。
加强城区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的政策法规,达到家喻户晓;宣传绿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典型引路推进绿化建设;曝光损坏绿化及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抓好园林绿化专业知识宣传,让人们充分认识到园林绿化的意义,掌握园林绿化基础知识,增强搞好绿化的自觉性。另外,建议市委、市政府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既增强园林职工的荣誉感,又提高社会部门对园林行业的认识,如适当提高招聘的绿地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绿化建设管理专项奖励基金,奖励绿地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设立全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等全市性奖项时,多考虑到基层绿地管理人员,以此带动提高绿地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突出重点,加快建设城市绿地。如:尽快启动建设沙河上游(书院桥至中兴桥)滨河绿地建设,完善沙河(光武桥至书院桥)西岸绿地建设、啤酒文化广场建设,启动建设人民公园、西城公园、光武公园,配套建设体育广场绿地、火车站广场绿地等。另外,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绿化品位,改造光武路、南阳路等5个己老化的道路绿地;引导抓好城区单位(小区)绿化,完善城北防护林建设和城区冷水河两岸配套建设。
保障经费,提高建设管理效率。一是加大财政预算,建议枣阳市参照外地标准(如襄阳市),适当增加绿化建设与管理经费。二是采取市场化的手段,通过出让绿地命名权和广告使用权等形式,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绿化管理。三是动员有关部门要在绿化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在经费有保障的情况下,适当招聘一批绿地管理人员,尤其是园林设计人员、植保人员、水车司机等,园林部门也应多途径提高现有绿地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另外,增添洒水车、打药车、高空修剪车等园林管理设施,提高绿化工作效率。
适应市场,转变绿地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园林行业改革力度,园林部门应该从管专业转向管行业、从管内部转向管社会、从管具体转向管宏观、从管事务转向管市场转变,切实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能,集中精力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的政策、法规建设和全行业的管理。具体说:对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完全实行聘用制,定岗定责,提高效率,并完善相配套的分配机制。对园林花木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理顺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可将整个园林系统组建为园林(集团)公司,下设若干个分公司,自主经营,自主发展。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园林绿化也是资源,也应该面向市场。政府在安排绿化经费的同时,也要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吸引资或实行单位、企业捐建,对投资绿化建设与管理的,可拥有一定年限的广告使用权或游园、绿地命名权等。
建章立制,强化园林执法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法,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制定枣阳市配套的绿化管理行政规章,为依法治绿提供更加具体的依据。二是进一步健全园林执法机构。在城管局加大园林执法的基础上,园林部门也应成立园林执法机构,配齐园林执法队伍,推行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责任,增大园林执法的覆盖空间和时间,提高园林执法效率。三是加大行业执法力度。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绿化规划用地面积不够相关标准的,规划等部门不办理规划许可证;加强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杜绝无证施工现象;加强对园林绿化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随意占用绿地和占用规划绿地等违法违章行为;对批准占用绿地或砍伐树木的要按照“先还绿、后占绿”的原则给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