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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七个一律”让群众住上舒心房

2013-08-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周爽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商住小区建设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建筑精品。2日,房县住建局全员上阵,对城区17个在建商住小区项目挂牌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路踪管理。在各个小区显著位置统一制作悬挂《房县商住小区建设管理“七个一律”责任监督牌》,将“七个一律”内容及相关责任人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个一律”即小区绿化一律要求绿地率达40%以上;小区建筑物、道路、供排水、亮化一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小区开发建设一律按照景观绿化与建筑施工同步设计,主体景观绿化必须在预售前完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一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否则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屋预售前一律要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房屋外装饰装修一律实行审查审批后组织施工;未经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房产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