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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市房管局共同维护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

2017-07-2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余轶报道: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商品房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维护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有关事宜做出规定。

  当前,武汉市房地产销售持续火爆,新建住房供不应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挑客户,出现拒绝接受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现象。《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或以附加条件形式变相阻扰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银行应做好服务,不得故意拖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市房管局将加强监管,对拒绝或制约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责令其检查、改正。

  此次联合发文,有利于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中的保障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