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调查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6〕3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进一步落实省环保委《关于对全省环境突出问题实行交办的通知》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的合理投入,推动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决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实地调查,现就实地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在原来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基础上,实际增加的费用投入。
二、填报时间: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按《湖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调查表》(见附件)的要求填报数据,并于10月18日前,报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各类工程项目填报武汉市不少于10个,其他市州不少于5个。
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于10月19日至10月30日,对各市、州、直管市所报项目数据进行随机核查。
三、填报要求:
(一)各地建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数据采集、分析、填报工作。
(二)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合理确定采集数据样本,深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的投入进行实地调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不得随意抬高或压低。
联 系 人:李红
联系电话:027-51826487
电子邮箱:1242880469@qq.com
附件:湖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调查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3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