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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城管局“四步”工作法查处新增违建

2017-04-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市城管局“四步”工作法查处新增违建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该局开始试行“四步”工作法,查处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

  今后,市、区督察人员发现新增违建后,将立即在微信平台“查违信息统计群”下达电子督办通知书,要求违建现场予以停工,暂扣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并进行拍照取证;责任单位加大对违建现场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对违建当事人下达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违建当事人24小时内对新增违建予以自拆;当事人在24小时内未按要求自行拆除新增违建的,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并将拆除情况通过“一日一报”短信平台予以上报;督察人员到违建现场核实违建拆除情况,如果违建仍未拆除到位,督察人员会立即向相关城区发送追责建议函,督促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追责,同时继续跟踪督办,直至违建拆除到位。(王维东、龚莉)

来源: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