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等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规定,省建设厅认定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大冶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安陆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审查资格为: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认定湖北中南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资格(燃气、热力工程)、天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事务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资格(道路、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程)。现予以公布。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湖北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序号 |
审查机构名称 |
审查业务范围及类别 |
认定书编号 |
认定书有效期 |
1 |
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
17027 |
至2007年12月30日 |
2 |
大冶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
17028 |
至2007年12月30日 |
3 |
安陆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
17029 |
至2007年12月30日 |
4 |
湖北中南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临时):燃气、热力工程。 |
17020 |
至2007年12月30日 |
5 |
天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事务所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临时):道路、给水、排水工程 |
17018 |
至2007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