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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等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资格的通知

2006-12-22 11:34:2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规定,省建设厅认定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大冶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安陆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审查资格为: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认定湖北中南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资格(燃气、热力工程)、天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事务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审查资格(道路、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工程)。现予以公布。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湖北省建设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一览表

 

序号

审查机构名称

审查业务范围及类别

认定书编号

认定书有效期

1

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17027

20071230

2

大冶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17028

20071230

3

安陆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限三级以下房屋建筑工程):二类(临时)

17029

20071230

4

湖北中南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临时):燃气、热力工程。

17020

20071230

5

天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事务所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类、临时):道路、给水、排水工程

17018

200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