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咸宁正文

咸宁:市住建委“四个着力”助推建筑业发展改革

2017-04-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近年来,咸宁市住建委通过优化政务服务,营造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扶持全市建筑业发展改革。2016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38.22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增加值55.11亿元,同比增长3.8%,建筑业已成为咸宁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是着力壮大企业规模。根据新的资质管理办法,全市已完成资质换证的企业231家,按资质类型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其中咸宁市施工总承包企业序列资质类别共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公路、电力5种类别,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类别共有装饰装修、钢结构等23个类别,基本涵盖主要的资质范围。

  二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市住建委经过多次清理,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启用项目审批报建系统,实现了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安全监督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七大环节网上审批,实行内部流转和联审联办,并先后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外来企业进市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对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置条件进行“瘦身”,由原来的15项缩减至7项,办理时限由15天缩减在3天以内。简化行政审批事前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对质量监督手续等事项办理,审批时只对申办资料进行形势审核,批后监督人员现场核验,大大缩短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三是着力营造发展环境。大力开展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等4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2016年全市建设领域共督促返还保证金61.4万元。培育壮大咸宁市骨干建筑企业,组织开展咸宁市建筑业企业十强与装饰企业五强评选,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先后有7家企业进行全省重点培育建筑企业。出台了建筑优质工程实行招投标加分和优质优价,非国有资金自主发包等政策,营造了建筑企业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是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以诚信体系建设为契机,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180余家企业实现注册入库,出台了《咸宁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咸宁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实施办法》,对违规和失信企业实行“扣分”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对重点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2016年查处违法案件20起,处罚金额48.768万元,对处罚责任主体(人)一律上网曝光,有力净化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