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物业托管小区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本网讯 笔者近日从十堰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市城区物业托管小区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据介绍,此次物业小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旨在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基本情况,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治理时间为10月至12月。此次治理范围为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物业托管小区。
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特种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等六个方面。
消防安全设施重在治理: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以及消防安全巡查登记台账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未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和演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的补救初起火灾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此外,还将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验收情况纳入十堰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