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街道办探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拟修订
在街道办探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1997年出台的《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已经施行20年之久。昨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拟对其进行修订,为此广泛征求意见。
据悉,今年2月,武汉市法制办会同武汉市编办、民政局、城管委等单位共同组建工作专班,还聘请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而全新的《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不仅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在辖区内履行政府的服务和管理职能。”还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模式为“区属街管街用”模式——规定“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探索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即有条件的区和街道可以先行试点,直接赋予街道办事处执法主体资格,在街道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建立自己的执法队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
而为了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条例》还明确了相应的保障与监督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时,应当征求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馈等。(赵雯、黄晋)
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