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吊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事先告知书
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今年6月,我厅对1170家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于
下列277家企业(见附件)未按规定参加本次资质监督检查,且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不合格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后亦未按期向我厅申告或提出异议。鉴此,根据国务院国办发明电[2005]32号第六条等规定,本机关拟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在本机关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三日内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意见书面告知本机关,我们将依法定期举行听证会。如你单位未与本机关联系,依据省政府令第13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27-68873087
地 址: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大楼2407室
附件:拟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共277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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