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山东省建管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2012年底,我部会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解《指导意见》执行情况,请你们总结2013年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填报相关统计数据,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附电子版)报我部人事司。
工作情况总结应包括《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本地区(本单位)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中主要经验和典型案例,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安排。工作情况总结材料不超过2500字。
联系人:胡秀梅 王成成
电 话:010-58933100 010-58934517(兼传真)
电子邮箱:laozhichu@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