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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0-08-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0]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武汉市交委:
    现将住建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0]6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围绕主题,兑现承诺
    今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低碳生活”。我省参加全国无车日活动承诺的城市是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园林城市”的武汉、襄樊、宜昌、黄石、十堰、鄂州、宜都、兴山、秭归和荆州、仙桃、随州等12个城市,要广泛动员,通过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健康出行的认识,引导市民尽可能选用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或公交车出行方式,使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各级政府及公众中形成共识。9月22日前要制定本地区无车日活动组织方案和有关预案,突出城市特色,划定一个或几个有影响的区域(道路)作为无小汽车区,在此区域内,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并研究制定详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管理方案,对小汽车使用进行管制,以确保无车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承诺城市都要成立本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尚未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设市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要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具体参与办法参阅“2010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网页,决定承诺参与此项活动的城市请及时与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以便协调有关事宜。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省厅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承诺城市进行巡查,加强对活动期间的指导、跟踪,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组,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承诺城市于8月28日前将活动组织相关方案(含电子版)分别报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和中国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及省住建厅城建处,并将各城市办事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函告省厅城建处。
    (二)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活动结束后五天内要将本城市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报省厅城建处。
    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人:李裕先
    联系电话:027-68873089  68873024(传真)
    电子邮箱:
9918976@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号
    邮    编:430071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0]606号)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