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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与公租房7月并轨

2014-05-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廉租房与公租房7月并轨
●下月停止受理廉租房申请 ●5类人群可获得差额补贴

    专门针对低保等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将退出历史舞台。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6月1日起,停止单独受理廉租房资格申请,7月1日起廉租房与公租房正式并轨。并轨后,将分5类人群实行差别化补贴,不会增加低收入者的住房支出。

    廉租房与公租房都属于保障性租赁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申请人容易混淆。住建部要求,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昨日,武汉市决定,此前已受理的廉租房资格申请仍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排队。7月1日起,廉租房和公租房正式并轨,资格申请、审核程序、租金标准、保障方式、运营管理模式,均按新规定实行并轨管理。并轨后,公租房将作为租赁型保障的唯一形式,统一房源建设,统一室内装修标准和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不再有建设标准的差异。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统一在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填报《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此前,廉租房申请者排队等候房源,并轨后,和公租房一样,统一为登记摇号选房。并轨前尚未配租的原廉租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且房源数量完全可以满足这部分轮候家庭的需求。已排上廉租房的申请户,其保障范围和标准暂保持不变。

    武汉市房管局介绍,该市将根据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分5类人群,实行差别化补贴,实际补贴金额与此前相差无几,不会增加低收入者的住房支出。具体补贴标准见右表。(汪洋、万璇)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