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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积金中心建立“三项制度”加强信息建设

2014-11-1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万强报道:中心门户网站是中心发布信息、宣传政策的重要载体,反映单位综合全面情况,是展示对外形象窗口的“窗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及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通知》(鄂建办〔2014〕26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中心党委“全员抓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宣传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宣传平台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建立“三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中心办公室对各分支机构1-10月份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汇总,下发《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1—10月信息上报、采用情况通报》,对各分支机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名,对信息报送积极、采用量高的单位提出表扬,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提出批评,以先进带后进,在管理中心上下形成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浓厚氛围。并在今后将此通报制度长期坚持,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促进信息上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制度。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及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的通知》(鄂建办〔2014〕266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及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的通知》(十公管发〔2014〕13号),调整网站栏目、板块设置,将各项具体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每个栏目板块更新时限,保证中心网站各项栏目板块内容得到及时更新,以责任和压力切实推进管理中心网站建设和信息化公开。

  三是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奖惩制度。中心对各分支机构明确信息报送任务,并对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定期进行考核。对优秀报送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此外,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将作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纳入绩效奖励,晋职晋级,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