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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加强城乡统筹管理 建设鄂西靓丽山城

2014-11-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陈波报道:2014年6月,兴山县城乡统筹规划已正式通过专家评审,全县城乡统筹规划将逐渐实施。不久的将来,一个花果飘香、县富民强的鄂西靓丽山城将会闪耀更加耀眼的光芒。

  近年来,兴山县住建局按照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紧扣打造“最美库区县城,最佳人居环境”的目标,不断贯彻现代城市建设先进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正确把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连续性,不断融入城乡建设新理念,做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一座现代化靓丽县城逐渐展现于峡江之畔,并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卫生城镇”、“全国文明县城”和“国家园林县城”。

  规划目标求高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好坏,重在决策。在兴山县城各种城市规划编制的形成过程中,兴山县住建局建立了一套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体系,做到了博采众长,多方参与。邀请国内知名教授俞孔坚、李迪华等专家学者到兴山进行规划指导,邀请全国知名大学及设计单位等多名专家学者指导和评审。为增强社会公众的城乡规划意识,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为科学合理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还邀请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到兴山授课,组织观看先进城市规划和建设录像片,实行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组织群众评选规划方案。

  规划内容求细

  高起点的规划和高质量、高水平的设计,是实现城市定位目标和发展战略的根本保证和基本要求。在维护总体规划和城市功能分区的前提下,该县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未来城市超常规发展留足了空间,为增强城市功能打牢了基础。同时根据兴山历史文化、地域特征、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对各类建筑物的内容、式样、色彩以及各个小区的建筑格调、建筑造型、绿化树种、主要街景和灯饰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兴山独特的城市形象和建筑风格。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还对近期详细规划进行多次重大修编,形成了建设规划、各地块控制性详规、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广场以及电力、电视、通讯、给排水等20多个专项规划,使得城镇规划由粗到细,由大到小,由宏观到微观,涵盖了建设的各个领域。

  规划管理求实

  为了确立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成果形成后,该县将县城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提交县人大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然后向社会公示。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做到一切围绕规划转,一切按照规划干,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认真贯彻“阳光规划”为核心的例会审查制度,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规划委员会,全面负责建设项目选址、主要建筑规划方案审查、重大规划决策和城市用地宏观控制等工作,形成了住建局规划股、住建局审查小组和县规划委员会三级规划审查制度,对于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在技术上和规划指标上初审,然后提交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目前,该县只要是公路沿线、只要是涉及建制镇的所有建筑设计方案都要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规划一经审批,任何人无权更改。还先后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居住小区、道路、市政、园林规划建设等20多个管理规章。杜绝了领导规划、口头规划、人情规划。

  规划审批求快

    在优化管理体制、外部环境和建设队伍上,不断在优化体制、优化队伍、优化流程上下功夫,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先后优化了城乡管理体制、优化了建设队伍,包括设计队伍、施工队伍、科技队伍、管理干部队伍等。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利益机制,吸引更多的城市建设管理人才和科技成果参与该县城乡建设。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先后修改优化了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审批环节,将股长签字、分管领导审批等环节合并为办事员一人受理,群众办证只需交足相关资料,剩余工作由受理人完成后电告当事人,真正达到“一张纸、一支笔、一个章、全办结”的效果。对于公建项目,将需提交资料33项减为14项,简化了程序,优化了流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最后,优化规划管理手段,实现了数字化,规划方案评审通过多媒体演示,通过微机对地块进行指标控制,所有地块红线图通过微机生成,所有的规划资料以及形成的实物资料均由电脑保存,优化了规划质量,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规划的量化精度。

  规划执法求严

  有了好的规划制度,还要有严格的执行。该县以日巡查和局领导不定期巡查制监督检验批后项目落实具体情况,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对擅自改变规划、执行规划走样的建设单位,从严从重予以查处。充实规划监督检查力量,建立规划督察机制,要求规划管理人员从现场定位到工程放线,不定期进行巡查。项目建设完成后,严格执行综合验收制度。同时,为了强化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监督作用,该县住建局向社会公开聘用了多名城乡规划义务督察员,壮大城市规划执法队伍力量。建立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明确执法主体、职能和职责,加强执法力量,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机构保证。其次,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的作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逐步建立条块结合,责权利统一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规划管理机制的持续、协调、有效运转,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