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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情况的通报

2018-03-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8〕81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
  根据《关于做好住建行业大数据基础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63号)文件要求,为加速推进基础平台建设,现将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级地区建设基本情况
  全省县、市、区一级住建系统相关单位在收到通知后能够积极响应,主动配合,第一时间开展建设,尤其是宜昌住建委,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与省住建厅和平台建设服务商协调沟通,帮助所辖各地区相关单位推进基础平台建设。但仍有部分地区及单位行动缓慢,平台建设滞后,总体完成率较低。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按要求,去年11月中旬就该完成基础平台的接入工作,而部分县级地区相关单位对此建设任务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拖延进度,导致县级基础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全省住建行业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发展。
  (二)信息反馈不及时。部分单位在基础平台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与省厅沟通,存在“建没建不知道,建的怎么样也不知道”的问题,甚至有些单位在不向省厅报告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不进行该项建设,导致省厅无法掌握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压实领导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想方设法的推动基础平台建设,为“智慧住建”大数据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二)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基础平台建设已进入攻坚期,各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要向宜昌住建委学习,加大力度督促所辖县、市、区相关单位加速推进平台建设,力争4月底前完成基础平台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联络机制。为解决信息反馈不及时,协调沟通不畅的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基础平台建设联络员,统一加入到省住建厅大数据基础平台工作联络群,提高协调沟通效率。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将联络员登记表于3月16日17时前上报至省厅网信办,并同时申请加入工作联络QQ群,方便沟通联络。

  联 系 人:柳昊、黎海湖     
  联系电话:027-68870327
  邮箱地址:
53078614@qq.com
  联络群号:540733465
  
  附件:大数据基础平台联络员登记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