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一状三书”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网讯 通讯员王静报道:近日,远安县住建局分别与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行业管理企业签订“一状三书”,创新“一状三书”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环环紧扣责任,确保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一状三书”即安全生产责任状,质量责任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县住建局局长分别与各企业“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企业法人代表签订质量责任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通过签订“一状三书”,使企业更加明确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及相关法律要求,严格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建筑活动。督促企业全面兑付农民工工资,真正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签订“一状三书”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