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新华社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指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指出,近期,我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煤矿、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对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消防、煤矿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事故查处情况;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地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察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