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2020年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我市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日前,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十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厕所粪污无害治理、生活污水同步治理、村容村貌品位显著提升。
生活垃圾有效治理。2019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到2020年,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等。厕所粪污无害治理。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完成16.93万座农户无害化厕所、1846座农村公共厕所、204座乡镇公共厕所、30座交通沿线厕所、356座旅游公共厕所建设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100%。生活污水同步治理。2018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全面建成,2019年底前达标运行,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工作体系,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超过90%、收集率超过80%、处理率超过75%、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超过80%。村容村貌品位显著提升,精品型村庄比例达到5%,提升型村庄比例达到50%。
为达到这一总体要求,我市重点实施六大任务:全面治理生活垃圾、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整治村容村貌、规范村庄规划管理、持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
在全面治理生活垃圾中推进垃圾分类方面,我市将引导农民按照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类别分类投放,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在搞好试点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大垃圾分类处理推行力度,确定时间表,确保2020年建成垃圾分类体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我市按照一年试点、两年建设、三年完成时间表,全力推进各项改造治理任务。加快全市85个乡镇污水治理项目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提标扩能改造项目;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面完成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疏浚任务。
在有效整治村容村貌方面,重点抓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村庄美化“四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观,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市域内荒山治理38.24万亩,实现全市宜林荒山应绿尽绿,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在规范村庄规划管理方面,完善县域乡村规划体系,实行县城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到2020年,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在持续完善建设管护机制方面,我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
我市将成立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任务分解、协调推动、上下衔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将需要政府投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同时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市、区)干部政绩考核和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通报奖励年终考核排名靠前县(市、区),通报批评排名靠后县(市、区)并约谈主要领导,将考核结果与市奖补资金直接挂钩。(周亚晖、叶相成)
来源:十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