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2018年度公积金年检工作启动
本网讯 通讯员李翮报道:7月1日至8月31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中心城区各公积金缴存单位进行年度检验。本次年检主要核实各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础信息,正常调整和核定下一缴存年度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清理各缴存单位公积金暂存款,督促各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是指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的缴存行为,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核验证。荆州市中心城区(市直、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城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社会团体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以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合同制、聘用制以及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均为本次年检对象。
本次需要核实的缴存基础信息依旧包括单位基础信息和个人基础信息。特别是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信息发送,均需提供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另公积金网站查询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均需与移动号码绑定,年检过程中,需要各缴存单位批量导入缴存人移动电话号码。
另外,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依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使用全市2017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荆州市2017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430元,即3869元/月。由此,确定荆州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1607元/月,职工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2786元;最低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321元/月,职工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不得低于279元。
本次年检是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督促按规定正常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