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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

2016-09-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296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推荐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以下简称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地要按照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指导性要求,选择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美丽宜人、村镇风貌和基本格局特色鲜明、居住环境和公共设施配套完善、传统文化和乡村要素保护良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当地居民(村民)安居乐业的村庄和镇作为示范候选推荐对象,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目标、模式和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二、推荐程序
  各地要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对照美丽宜居村镇指导性要求,对申报村镇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工作,确保村镇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和示范性。按每个市(州)推荐美丽宜居小镇不超过2个、美丽宜居村庄不超过3个的要求,确定本地美丽宜居村镇推荐名单和排序,并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美丽宜居村镇推荐材料报送我厅村镇处。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和实地调查,审核后推荐上报住建部。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地上报的2016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附后)、推荐说明和有关视频(可选)。推荐表按照附件1、2填报,1式4份,以纸质材料提交。说明材料按照附件3、4要求,逐项以文字、照片和图纸进行说明,以PPT格式提交。有关视频材料时长为3-5分钟,文件格式不限。推荐材料中的文字说明时间截至2015年底,选取照片时间应从2015年初至今。说明材料模板及示范PPT可到村镇建设管理平台
http://czjs.mohurd.gov.cn下载。所有推荐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

  联 系 人:村镇处  王志勇
  联系电话:027-68873038
  电子邮箱:
2745492286@qq.com

  附件:1、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推荐表
        2、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推荐表
        3、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指导性要求和说明材料要求
        4、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和说明材料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