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对部分省外建筑业企业违规进鄂施工行为实施处罚的通报

2010-09-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建东昇建筑公司等十六家省外企业在未办理进鄂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在鄂承揽工程,也未按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省外进鄂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 52号)要求到省建管局补办备案手续,部分省外企业在鄂施工项目实际到岗人员同投标备案承诺人员严重不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将福建东昇建筑公司等十六家企业清出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进鄂备案申请。对企业违规承建的项目,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处罚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8月27日印发

    附件:

处罚企业名单

1、福建东昇建筑公司
2、浙江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重庆市万州区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浙江森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浙江荣业建设有限公司
6、深圳市美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8、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重庆大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泉州市祥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湖南新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2、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3、上海倬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4、南阳市金厦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5、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16、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