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水乡园林绿满城
水乡园林绿满城
——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纪实
从章华大道到红梅路,从育才路到百里长渠……一路上,樟树散发清香,银杏随风轻吟,乔木灌木泛着绿意。梅苑、曹禺公园、南门河游园处处见绿,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曲径通幽,锻炼的人们,绘就一幅幅动人的人、水、林和谐画卷。“这是一座绿色的城。”著名作家碧野曾这样盛赞潜江。
多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称号。截至目前,建成区面积50.3平方公里,人口36.01万。绿化覆盖率36.87%,绿地率32.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02平方米。主要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如今,一座“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河渠、林网、田园、城市”和谐交融的园林生态之城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满城植绿,创园工作成效显著
“绿色决定生死。要大力绿化,擦亮‘水乡园林’城市名片。”市委书记张桂华说。
打造水清、地绿、天蓝的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一直在努力———
2005年,我市被命名为“湖北省园林城市”之后,首次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2011年,我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全力推进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园林城市作为加快实施“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力争“全国百强”,率先跨入全面小康社会,创造和谐文明富裕的新生活,实现幸福潜江的奋斗目标。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创园工作正式启动。
绿地建设,特色凸显。潜江因水而名,依水而建,因林而秀。上个世纪70年代,因我市治理水患,广植水杉等林木,一部全景记录潜江的电影《水乡园林》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在世界各地公映,从此“水乡园林”美誉闻名遐迩,又被植物学家誉为水杉的第二故乡。始建于两千五百多年前的楚灵王离宫章华台,坐落于潜江西南,被尊为世界“皇家园林”的鼻祖。为彰显水乡园林特色,潜江坚持在建设中治理,在治理中装点,环湖建公园,滨河建绿带,水系建绿网,路网建绿廊,已初步形成了“三带连五园、多线串多点”的城市绿地系统,人文景观融为一体,清新怡人,城区水治理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约30处公园绿地均匀分布,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80%,万人拥有公园指数0.11。南门河游园占地17.21公顷,结合河流污水整治,依水、依势、依绿造景,成为治水造绿品牌工程;百里长渠带状公园,兼具城市防洪、农田灌溉的功能,占地22.52公顷,昔日“龙须沟”,今日风景河;占地32公顷的曹禺公园,借水添绿造景,打造曹禺文化品牌,曹禺广场、日出亭等20多个点缀其中,合理布局,相映成趣。
“东城烟柳、南浦荷香、僧寺晓钟”,记忆中的美景还原于城市中央,湖滨园、南浦园、城市体育广场等20多处游园景点,集文化、绿化、休闲、健身、游乐于一体,一年四季,芳草如茵,鸟语花香,人流如潮。
城市绿化,致力于政府倡导,率先垂范,社会参与,全面义务造林成为常态。展示水乡园林特色的梅苑,现代园林与古典园林巧妙结合,新样别致,以章华南路市政府、市住建委为代表的24家机关事业单位,纷纷拆墙透绿,集资建园,献绿于民,市民出行300米就能步入绿色空间,尽享绿色生活。
广泛开展“依法建绿、见缝植绿,立体补绿,改建增绿”活动,形成了浓厚社会氛围。42条主次干道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潜阳西路水杉傲立,东风路法桐浓荫,章华南路香樟翠绿,红梅路桂花飘香,百里长渠栾树耀金,绿化植物合理搭配,形成了一路一树,一街一景。道路绿化普及率100%,达标率90.96%,乔、灌木比率75.56%。主次干道栽植双排,多排行道树,林荫路推广率86.20%,制定实施林荫停车场规划,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6.77%。
园林式单位创建蔚然成风,涌现出了市政府大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潜江中学等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绿树成荫,花香四溢,生机盎然,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95.67%。
积极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有效地拓展绿化空间。院内、园内银杏、重阳木等古树建档挂牌,保护率100%,所有古树名木长势良好。通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民办公助的办法,生产绿地快速发展,总面积227公顷,占建成区比率4.51%。
“有路必绿”、“有院必绿”、“见缝插绿”。我市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拆墙透绿的文章越做越精彩。目前,城区主干路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了拆墙透绿,建成市级园林式单位20多家、庭院绿化先进单位40多家,以及潜江中学、潜江市财政局等6家省级园林式单位。
生态宜居,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
市政设施,是一座城市不可或缺的风景线。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垃圾填埋场营运正常,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三座污水处理设施昼夜运作,污水处理率90.65%。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市容市貌整治亮丽,道路完好畅通,完好率98.91%。目前,形成了以公交为主,的士客运为辅的交通网络,城市主干道平峰期车速超过每小时40公里。
生态环境,决定着一座城市发展的命运。我市古称云梦泽,自然资源得天独厚,汉水穿境而行,东荆河源流而出,百里长渠穿城而过,城南河绕城而流,更有借粮湖、返湾湖等湖泊星罗棋布,美不胜收。水的灵动,带来林的繁茂,市内园中有林、林中有园,森林公园、水杉公园秀绝一方。近年来,我市开展城市植物物种普查,制定了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本地木本植物指标达到0.91。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305天,地表水四类及以上水体比率72.6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4分贝。城市热岛效应强度0.4摄氏度。50个社区教育、医疗、文体等配套设施完好,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使用良好。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节能建筑比例达44.07%。
近几年,我市还结合湖北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城市环境的监控和测试,加大了城市内河渠,湖泊水体环境整治。先后上马了南门河排水雨污分流,沿岸护坡修缮工程和田关河广华段沿岸景观上档升级改造工程。随着兴隆水利枢纽、东荆河倒虹管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汉江水引入城中,打造“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活”水之城。
宜居宜业,园林本色。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廉租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政策得到落实,至2014年底,已建成保障性住房4650套,建设计划完成率100%,住房保障率达99.30%。
近年来,我市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称号,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
依法治绿,巩固创园工作成果
经过多年的园林城市创建,我市建成了独具地方特色,较为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如何充分发挥城市绿化改善环境,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在创园工作的成果保护上,我市严格依法治绿。1993年成立了市城市绿化管理处,1998年将市绿化管理处更名为市园林局,隶属市住建委,主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主要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近中远期规划,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行政执法,养护管理等工作任务,从机构设置上为巩固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创建了条件。
近年来,共颁布了《潜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潜江市绿线管理办法》、《潜江市绿线管制制度》、《潜江市公园、广场管理规定》、《潜江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潜江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潜江市基建项目绿地指标审批管理程序》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健全法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绿、护绿的力度,强化城市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推行了“以钱养事”改革,把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推向市场化运作,既节约了养护资金,又提高了养护质量。另外,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绿地指标审核程序,严肃查处侵占绿地、砍伐树木、破坏绿化设施等违法行为,并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破坏绿化的行为予以曝光,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近三年来,我市住建委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临时占用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建设项目绿地审批申请78件,经审查批准65件,无一起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风光自有灵和秀,水乡园林绿满城。如今,百万潜江人民正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动力,描绘着日新月异的宏伟蓝图,一个绿色、环保、生态、人文、秀美、宜居的潜江,已经展开双臂,拥抱世界,拥抱明天的灿烂与辉煌!(王华、何本豹、羊道良)
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