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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公积金中心便民利民数字“说话”

2015-11-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出台5项新规 放宽12条限制 新增12项服务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利民数字“说话”

  今年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以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调整使用政策,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亮点纷呈,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好评。现将今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和推出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集中展示。

  实现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新政在荆州落地生根

  新增出台5项公积金使用规定

  1、装修自住房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2、装修自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低保户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4、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可使用公积金;5、异地公积金贷款互认。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限制12条

  1、购、建房提取从原有效期一年内调整为三年内,且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建房发生额;

  2、无房户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只须提供无房证明;

  3、下岗失业、账户封存一年以上即可办理提前提取;

  4、职工购房实行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间公积金互取、互贷、互还;

  5、每户职工家庭购建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不分是否单职工或双职工缴存公积金;

  6、贷款受理时限从购、建房一年内放宽为三年内有效;

  7、对首套房贷认定标准放宽,以是否办理过公积金购房贷款为主要依据;

  8、对购首套房、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均降为不低于20%;

  9、购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下调为20%;10、以家庭为单位,按实际收入计算和确定贷款额度;

  11、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申请购房贷款,可在缴存地和购房地自行选择办理;

  12、放宽还贷提取额限制,一次提取不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不超过贷款总额。

  改善服务、简化流程,进一步便民利民

  推出12项便民措施

  完善服务措施:

  1、开通了按月划扣还款义务;

  2、开通了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3、开通了二手房直通式贷款业务;完善服务平台:

  4、升级了业务系统;

  5、完善了12329服务热线功能;

  6、增设和改造服务网点(增设了开发区营业部、新建了石首市办事处和荆州区办事处营业部);

  优化服务流程:

  7、销户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还贷取消单位审核盖章的规定;

  8、职工退休证虽未办理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账户已封存的,亦可办理退休提取;

  9、个人提取公积金只需提供资料原件,勿需提供复印件;

  10、全面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同一购房行为多次提取公积金的勿需重复提供购房资料;

  11、实行休息日预约服务制;

  12、将贷款一、二级审核及签约手续改在当日完成,缩短办理时间。

  荆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jzgjj.com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住房公积金投诉电话:8259391

来源:荆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