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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6-2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2]1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纠风办和《2012年全省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行评工作从7月初转入集中整改阶段,为确保这一阶段的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主要工作
    (一)边整边改。各单位结合工作业务实际,把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始终,科学制定整改计划。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具体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部门整改工作力度和行评效果。
    (二)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三)集中整改。7月份,各市、县两级在本辖区集中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集中解决群众反映敏感的问题。省厅将组成行评督查组适时对市、州政风行风评议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建章立制。各单位对查找问题进行专题剖析,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长效机制。相关行业部门要与服务对象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改阶段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手段,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进一步促进行评整改阶段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围绕重难点问题整改。各单位要以“四个促进”、“五个方面”为重点,尽快把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分门别类,去伪存真,要边查边改,立足早改。着眼于建立长效的治本整改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要围绕承诺兑现整改。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下大力抓好整改落实。要将公开承诺进一步细化、量化,对完成公开承诺的时间节点、主要责任人、目标措施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抓兑现,确保公开承诺兑现,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