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公积金营业部“三清”法完成经费并账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陈晓英报道:连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阳营业部认真学习《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县市区营业部经费账合并方案》(意见讨论稿)内容,采取“三清”法圆满地完成了经费并账工作。
清退遗留往来。2012年收取门面租赁保证金15500元,清退租赁保证金13500元,另有两户的租赁保证金2000元因租户已搬迁无法联系,暂作挂账处理。并账前期,经多方打听多人辗转,终于联系到租户并清退了租赁保证金。
清算挂账资金。2016年5月,原办事处在补发2014年10月以来增资时,按人社部门要求应补扣财政拨款人员的养老金和全体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当时只是按人社部门规定的标准概算后挂账处理。并账中,按市中心下达的财政拨款人员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标准,分别进行了差额补扣并挂账,做到了账账相符。
清查国有资产。一是合法依规调减固定资产。原有业务用房拆除前,由营业部申请,中心领导审批,出具建筑规划许可手续,报经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了固定资产账务调整;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已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现所得,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有资产管理专户。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理、编号、拍照工作,真正做到了账实相符、管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