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省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系统》分级部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湖北省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系统》 分级部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鄂电政办[2008]1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市州电子政务应用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省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已有的建设成果,节省投资,避免重复建设,我厅于2006年承担的省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应用系统——《湖北省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系统》可在各地分级部署。为做好此次分级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系统》于 二、系统分级部署到各市州后,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地建立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数据库。经适当改造后,可将当地的建设项目数据融合到一起,初步形成当地完整的建设行业企业、人员、项目三大数据库,从而为当地建设行业电子政务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系统分级部署到各地时,市州只需承担一定的二次开发和部署费用,初步估计每个市州为10~15万元。 四、市州配套要求: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有独立的机房、服务器和办公用局域网,有专人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系统分级部署到当地后确实能对地方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市州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情况,系统也可部署在市州电子政务中心。 五、此次分级部署工作由各市州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主动申报。分级部署严格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458-2008《湖北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分级部署规范》进行。各市州向省厅报送《应用系统分级部署申请审批表》(见DB42/T 458-2008的附录A)和分级部署配套工作方案(包括信息化基本情况、分级部署目标、人员配套、经费配套、建设项目数据配套等),由省厅汇总后报省电子政务办审批。 六、分级部署申报截止时间为 联系人:省建设信息中心邹江 027-68873074 陈波 027-68873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