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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传统村落如何保护开发?

2018-08-0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作为一种活态文物,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咸宁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北麓之间的一片广袤丘陵地带,特殊的地质构造,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一批形态各异、特色鲜明、极具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而且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价值。” 咸宁市社科联课题组负责人胡武生介绍。

    自2012年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来,我市境内共有11处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分别是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洞村;咸安区马桥镇垅口村垅口冯、桂花镇刘家桥村;崇阳县白霓镇回头岭村,通山县闯王镇宝石村、九宫山风景区中港村、大畈镇西泉村、大路乡吴田村畈上王;通城县塘湖镇大埚村、大坪乡内冲瑶族村;通山县闯王镇高湖村朱家湾。

    胡武生建议,要提高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认识,增强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确保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切忌“求新求洋”,杜绝“花架子”建设。

    广大基层群众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力量,要通过上门服务、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大宣教力度,使广大基层群众认识到保护传统村落的意义以及与其切身利益的关系,引导和鼓励全体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

    “我市11处国家级传统村落自然形态与人文景观各异,未来利用方式不可搞一刀切,而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其使用方式。”胡武生建议,我市部分传统村落可以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具备功能完善的供水、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实现生活的便捷化,精心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现传统民居高水平的保护和利用。

    为了提供更好的人才、资金和支持,可以探索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由政府牵头,理顺关系,通过土地、房屋产权的置换或租赁等方式,鼓励、吸纳多种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的保护与开发。

    无形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生活性和多样性的特征。要重视乡贤、老艺人,要厘清附着于古建筑之上的无形文化,用文字、图片、影像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转换、展示。(陈希子)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