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编制2018-2020年棚改工作和项目计划
本网讯 12月21日上午,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召开,市棚改办成员,城区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棚改办主任、房管局长及市规划设计院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任、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杨斐然主持。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对2018年棚改涉及到的棚户区改造(拆旧建新)、老旧小区改造、百二河沿线相关项目的外立面改造等内容进行了研讨。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棚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省下达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广大人民群众对提升居住质量美好愿景的具体检验。各区、各部门要在既定时间内圆满完成省下达十堰市2018-2020年棚改任务目标,同时还要提前谋划好2018年的棚改工作,踏踏实实落实棚改三年计划,打好这场棚改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指出,各区在编制项目规划时,要坚持规划引领,按图推进,一张蓝图执行到底。在进行项目设计时,要注意设计深度和可操作性,过程中主动和市规划局对接,编制成果直接上市规委会,规委会通过后,三个区三年内严格按照编制的规划操作,原则上不再变动。十堰市规划设计院要高度重视和配合棚改工作、安排精兵强将,精心编制棚改规划,确保高水平、短时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棚改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十堰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任、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杨斐然就开展规划编制全市2018-2020年棚改工作和项目计划和做好2018年棚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标准”。从现在起,三区政府(管委会)不再就单一棚户区改造项目给市政府或者房管局请示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是“定职责”。每个区确定专人配合市棚改办、市规划院规划编制工作。三区特别是茅箭区、张湾区先把2018年度棚改项目按照市领导意见及区政府安排,确定棚改项目、确定四至边界、确定户数及面积,下周前报市规划院。三是“明思路”。对2019、2020年度项目认真勘察和规划院充分沟通,将区政府拟纳入的项目充分纳入。拆旧建新项目重点:省建公司、东风公司小区、房龄超过30年的无改造价值的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要和三供一业移交改造结合起来,避免重复改造。四是“严要求”规划成果经市规委会确定后,原则上不能再行调整,请各区分管领导要和区主要领导提前沟通,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体现区的意愿。
会上,茅箭区、张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负责棚改工作的负责人对2018-2020年棚改工作和项目计划涉及到的入户调查、征收、房屋安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汇报。会议围绕项目改造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查找原因,并商讨了解决方案。
此次会议明确了当前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市棚改办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顺应十堰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抢抓国家棚改政策调整重大机遇,结合全市“创文”工作,充分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抓敢管的“三敢”精神,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按计划完成各时间节点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