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公众参与走向多元化
“邀我”变“我要”
——城市规划公众参与走向多元化
“不仅能够提出意见和建议,还能投票选出我喜欢的规划设计方案,真的有了‘我的城市我做主’的感觉。”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一位正在地铁换乘站设计方案公示区参观的市民高兴地说。
9月10日至9月29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在官方网站和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对5条地铁线路25座重点换乘车站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邀请市民提出意见、建议,以便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展出的25个车站中,有3个车站都提供了两种换乘方式设计方案,市民可为自己喜欢的设计方案投上一票。
“我们对在规划展览馆展出的展板进行了特别设计,摒弃了以往复杂难懂的工程语言,采用通俗易懂的直观数据和图示,方便市民理解。”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展示期间,各线路车站设计负责人定期在展示现场听取市民意见,市民还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和规划展览馆展示区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
城市规划牵涉到公众的切身利益,与城市更新、城市发展等诸多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密切相关,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和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不仅要体现科学性,更要体现一种服务意识和人文关怀。加强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有助于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有助于确保规划的可执行性,有助于确保规划的公共利益取向。
曾有专家指出,虽然城市规划是专业人士参与决策的过程,但是,只有让公众参与了城市规划与设计,才能让政府知道公众需要什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自上而下、较为泛化的制度安排,积极、自主、规范的公众参与模式有待进一步建立。
对此,中山大学教授肖滨说,公众参与应分层次、有范围,体现有效性和民主性的平衡。要让公众参与成为常态,向制度化、经常化、组织化、平台运作独立化发展。
据介绍,公众参与模式从被动到主动、由单一到多元的变化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对抗式参与——在私人利益因城市规划受到损失且没有得到适当补偿时,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寻求救济的一种参与方式;建议式参与——规划前广泛吸取利益相关人意见的一种常规参与方式;志愿式参与——不仅提出建议,还要积极主动地进入到规划活动中,成为协助规划完成的重要力量;录用式参与——让公众在参与规划工作的同时,促进自身的发展,谋求合适的职位。
怎么样才能尽快走出公众参与的被动阶段,逐渐实现主动的多元化公众参与?现在,我国很多城市的规划编制管理部门都在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邀请市民参与城市的规划建设。
上海创建众创众规平台,使市民可以DIY城市规划;武汉发布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系统,便于市民查询监督规划实施情况;长沙建立健全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技术体系,推行全过程、全方位、多途径的公众参与规划模式;广州同德围改造通过建立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发挥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创建了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同德围模式”……
要真正实现“我的城市我做主”,公众参与不能仅仅局限在规划编制阶段,应该贯穿于规划实施、管理等全过程。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李江涛指出,公众参与更重要的目的是自觉维护日常城市秩序、文明。政府除了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平台和机会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外,还要创建相关渠道,以便公众发现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时实施劝阻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林培)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