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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2015-07-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每年提取一次额度不超12000元

  如果你在宜昌城区缴纳了公积金,目前尚无自有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了。12日,记者从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起,缴存职工可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根据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调整政策,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可以按年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每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

  据了解,对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次提取额度按租房面积乘以8(元/㎡)乘以12(月)计算,同时不超过12个月已支付的房租金额。租住住房面积大于我市规定的普通住房面积(144㎡以下)的,按144㎡确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全额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单身证明有效期为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金计、黄月娥)

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