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安全管理研究
本网讯 近几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建设快速增长,建筑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在建筑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建筑工地安全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敲响了警钟,也给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了更多的压力、困难和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在当前建筑业安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如何准确分析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原因,并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而避免各种伤亡事故的有效对策,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建筑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程的生命。由于建筑生产的复杂性、露天高空作业性和劳动力密集性等特点,使得建筑安全事故频发。
事故总量。根据湖北省《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报告》数据,湖北省8个市州发生建筑安全事故24起死亡37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较2012年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4%和52%。根据湖北省安监局发布数据:2013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50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占全省较大以上事故4%,较2012年下降1.2个百分点。
事故类别。自2011年以来,起重设备倒塌及起重伤害事故9起36人,占死亡人数32.4%,模板及高大脚手架坍塌事故7起17人,占死亡人数15.3%,高处坠落31起38人,占死亡人数34.2%,三类事故共占死亡总人数80%以上。1.3伤亡人数。自2011年以来,全省共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7起,分别为较大事故6起死亡25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9人,较大及以上事故死亡均发生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占到全省行政区域总数的23.5%。
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主管部门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缺乏有力的惩处机制,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有力度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的侥幸心理。缺乏长效的监管机制,建筑行业突击性安全大检查较多,在安全监管上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规章制度和切合实际,操作性不强的有力举措。
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得力。目前部分监理单位对监理职责认识不到位,有的监理单位缺乏必需的安全技术力量,部分监理工程师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熟悉,甚至个别监理工程师片面地任务建筑施工完全只是施工单位的事情,与监理单位无关或者关系不大,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不加以纠正和控制或者只限于口头上、书面文字上提出批评整改意见,没有跟踪落实到位,更没有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企业安全意识不牢固。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存在抓安全管理靠“运气”的错误认识。存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导致了抓安全工作严不起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下去。从而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临边防护不严,密目网破损严重,存在漏防问题、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立杆间距过大,剪刀撑未设置等;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线私拉乱设,电气线路老化裸露,无漏电保护措施,深基坑开挖支护不到位,现场文明施工差,材料乱堆乱放,不设立消防安全措施,危险部位不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到岗履责差,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的时间少,“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对安全教育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工作上,对安全教育资金上不舍得投入,时间上不舍得安排,从事施工作业的一线人员往往受教育程度不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接受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最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规不了解,即使到了工地现场检查也看不出多少问题,发现了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有的就是进行了培训,也是为了应付主管部门的检查,没能结合一线工人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致使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施工企业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者,也是主要事故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但是部分施工企业不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特别是在塔吊安装拆卸、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方面随意施工、没有专项施工方案。因此,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坚持做到七个到位: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今后,凡是不按照上述七个到位落实责任的,一律以违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处罚。
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作为建设工程主体之一的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安全职责。监理单位应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要求配齐配足项目监理部人员。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从业人员要不断地学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监理单位在施工中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检查,抓好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内容全面、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和四个结合":内容全面指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常识、安全心理知识和事故分析等;形式多样是要求企业或工地安全教育应采取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知识竞赛、黑板报和图片展览、观看电视录象、召开安全分析会议,以及加强日常安全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强是指宣传教育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施工作业、不同的施工环境、季节(包括节假日),以及不同的施工阶段分别进行;四个结合指教育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定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专业安全教育与社会普及安全常识相结合,以及安全技能培训与安全考核和持证上岗相结合。
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和复杂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和艰苦的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在开会、发文件、组织安全大检查、发整改通知单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做到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对所有工程项目实行监管覆盖,制定激励措施,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以此推动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施工和监理企业,要依法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和对工地各种危险源实行全过程监控,并重视抓好安全管"五个落实到位",即安全目标和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职工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奖罚落实到位。
结束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和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建设领域的安全管理仍需建筑人员百倍努力,不可掉以轻心,侥幸对待。(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