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十堰正文

十堰:全责包保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2013-05-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报讯 通讯员袁平和报道:5月3日,十堰市副市长成佳刚召集住建委、城投、交通、安全、地震、质量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在听取在建市政工程和已交付使用的道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后,十堰副市长成佳刚指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关城市安全,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保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不出问题。一是全面重视质量安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始终绷紧安全弦;成立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已建、新建、改造的工程,从源头开始加强管理,不能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二是全程把关。对规划、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环节、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成,质量达到要求,安全规范。三是全责包保。建立质量安全包保体系,明确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严格履行职责。四是全面管理。制定出台《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提前谋划,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安全。(来源:十堰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