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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法”“治”统一 同频共振

2016-05-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始终用法的思维管城,用法的方式治城,突出依法行政、突出创新驱动、突出创先争优、突出城乡统筹、突出以人为本,改革城管体制,转变管理方式,打造法治城管,在5年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中4次摘得桂冠,基本形成“湖北领先、全国有位”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城市管理扁平化”入选全省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现场会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城市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以“法”立治,深化依法管城

  强化法治城管意识。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年度城管干部春训必学范围,连续7年举办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开办城区城管执法队员夜校培训班,邀请业务骨干、法学专家、法律顾问等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安装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组织“网学网考”。对7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法治与责任”图片展。通过市城管网站宣传《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编辑《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编发《宜昌城管常用法律法规》读本1000本,强化干部职工“行政靠法、遇事找法、管理用法”的意识。

  点面结合抓示范。树立管理、服务和处罚“三位一体”的执法理念。指导夷陵区推行“擦鞋人员安家、夜市安家”等“七大安家工程”;长阳县实施“关爱+帮扶+执法”模式,科学设定“临时经营区”,有效破解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难题。坚持典型引路,弘扬城管执法正能量。选树全省城管执法典型李西全,评选鄂山等首届宜昌“十佳城管人”,用身边执法典型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城管执法队员尊法守法、依法执法。枝江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等地城管执法队员多次遭遇暴力袭击,但始终恪守执法红线,有效处置暴力抗法。

  法治创建促实践。探索建立委党组成员联系城市管理工作联系点制度,8名党组成员分别联系13个县(市)区城管部门和5个直属单位,强化法治城管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枝江市城管局被推荐为2015年省级“法治机关”示范单位。借助“12·4”宪法宣传日、城市管理宣传月等活动载体,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组织开展“城管五进”活动,党组成员带队考察城管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到西陵区铁路坝社区、宜都六里冲村、当阳白龙村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调研。联合单位、学校、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引导市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以“法”护治,推进改革发展

  瞄准长远抓布局。坚持用“法”的形式谋划城管发展,保障改革始终在依法行政轨道上运行。贯彻《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基本形成“监督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的城区城管新体制。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水平的意见》要求,基本形成“大城管”格局。拟定出台《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智慧化人本化的意见》,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立足规范抓制度。发布《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宜昌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宜昌城区环卫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科学指导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卫工作有序进行。明确道路洗扫作业“3个5”(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灰尘每平方米不高于5克、人行道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道路两侧可见污渍密度不超过5个/1000平方米)的作业规程及标准。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实行“五统一三规范”管理,制定城管执法“五要十不准”禁令和“六先一后”工作要求,编撰《宜昌城管执法人员工作手册》,修改城管执法纪律规定,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流程,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指导枝江市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六级审查制,兴山县、夷陵区、猇亭区成立了城管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当阳市推进“六步执法法”,秭归县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联动控违体制,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决策科学。

  良性互动抓成效。坚持一手抓用“法”的形式让改革于法有据,一手抓用深化改革彰显“法”的建设成果,推动法与治有机统一、同频共振。深化改革布局,以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新一轮宜昌城管创新。2014年底,市城管局更名为市城管委,加挂“宜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2015年,推动宜昌高新区将城管、劳动监察、安全生产、食药卫生等行政执法职权、人员、编制、经费、设备“打包”,成立副县级的综合执法局,初步形成“9+1”大执法格局。

  ■以“法”保治,巩固管理成效

  修建“监督墙”。在市直部门率先成立法律顾问室,参与重大决策决定、项目建设、重要文书的合法性审查,确保部门行政不违法。2015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36次,代理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3起,已结案件无执法过错被纠正或败诉情况。成立委法治办,统筹协调推动城管立法、行政执法、普法以及法治队伍建设。枝江市、宜都市等地成立了公安局城管警务大队,强化城管执法保障。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全时段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开通城管微博、微信,在“宜昌城管网”增设公众诉求窗口,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群众参加的城管义务监督员队伍,把依法行政成效评判权交给群众。

  编织“考核网”。推动出台《宜昌市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把依法行政纳入宜昌城管工作考核办法,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指标及权重。2015年,在考评14个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和城区15个街办城管工作的基础上,首次考评23家市直部门城管工作,形成“纵向考核到社区,横向评价到部门”的考核体系。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执法行为合法性进行法制评估。建立市、区两级城管部门执法监督机制,暗查、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违反队容队风队纪行为23起。

  拉紧“高压线”。把违法行政纳入“四风问题”整改和督察重点,市城管委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作出依法行政公开承诺,倒逼自警自律。直属单位配备纪检专干5名,开展“19+7”专项整治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常查常访”行动,重点对违法行政、工作不作为,以及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进行执纪监督问责,用铁的手腕倒逼干部职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湖北省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毅)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