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举措加强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网讯 记者陈方报道: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科技委、财政、国土、住建、水利、卫计、质量检验检疫等九部、委、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住建厅迅速行动起来,推出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
一是开展全省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调查。对全省供水行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调查,了解具备放射性指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数量,了解全省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并逐步依托这些具有放射性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建立起供水行业饮用水放射性污染监测网络,保障供水安全。
二是开展全省饮用水放射性水平评估。对全省管辖区内全部85个城市(县城、区)157个水厂的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评估,了解全省供水的放射性指标整体水平。
三是提升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各地方住建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采取政府支持与企业自身努力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供水行业水质放射性指标检测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四是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放射性相关应急机制。各供水企业结合自身的应急预案体系,补充和完善放射性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一是开展全省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调查。对全省供水行业检测机构进行一次调查,了解具备放射性指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数量,了解全省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并逐步依托这些具有放射性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建立起供水行业饮用水放射性污染监测网络,保障供水安全。
二是开展全省饮用水放射性水平评估。对全省管辖区内全部85个城市(县城、区)157个水厂的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总a放射性、总β放射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评估,了解全省供水的放射性指标整体水平。
三是提升供水行业放射性检测能力。各地方住建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采取政府支持与企业自身努力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供水行业水质放射性指标检测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四是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放射性相关应急机制。各供水企业结合自身的应急预案体系,补充和完善放射性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