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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城区加快推进光纤入户

2013-09-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光纤应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昨悉,省住建厅、省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光纤到户步伐,进一步规范住宅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

    通知指出,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的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电信间等电信设施安装空间,并将所需投资纳入住宅项目概算,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我省还将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彭一苇、刘姝)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