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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采取坚决措施 严防造假水泥进工地

2015-01-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和保证,使用伪劣假冒建筑材料,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湖北日报》连续推出了《假水泥追踪》系列报道,湖北省住建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加强检测、查处,严防造假水泥进入施工工地。同时,要主动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大综合整治、打击力度,确保建筑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本辖区所有在建项目使用建筑材料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遵守建筑材料“先检后用”原则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加大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严格遵守建筑材料“先检后用”的原则,防止因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而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坚决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通知》指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自律内控机制,全程管控,责任到人。

    各地要重点抓好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用钢筋、水泥、混凝土、砂石、掺和料、外加剂、砖及砌块、防水材料、门窗、人造板、电线电缆、管材管件、涂料、临时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建筑材料的监管,坚决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施工现场,坚决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严厉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巡查、抽查频度和力度,组织开展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专项检查,排查本辖区内在建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

    检查重点包括砂石、水泥、钢筋、砌块、建筑节能、给水排水等原材料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进场记录、见证取样送检记录、复检报告等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建筑外窗、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设施的产品质保资料(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外窗安装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安装位置、型材壁厚、配件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省住建厅强调,凡发现不合格建筑材料,要责令立即清退,并及时向工商、质监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和线索,严厉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行为。发现工程使用伪劣建筑材料的,一律停工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同时,按照“两年行动”方案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