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工作座谈会在省住建厅召开

本网讯 为扎实推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工作,9月28日,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召开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工作座谈会。省住建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武建出席座谈会。
就下一步的工作,徐武建总工程师明确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示范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要按照申报要求兑现承诺,体现出湖北的示范水平;要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各项示范工作制度,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来部署示范的各项工作,完善实施方案,尽快确定示范项目,尽快建立健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示范项目审查制度、示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制度、示范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及问责制度等,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纳入省级能耗监管平台;要加强领导,确保示范工作出实效,要落实配套资金,做好示范项目的资金保障、服务保障和管理保障工作,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做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新标准、新工法的编制发布工作,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市县区域示范加强经验的交流和培训,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座谈会上,我省已获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的武汉、襄樊、宜昌、钟祥和鹤峰分别报告了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示范项目清单和2010年第三季度示范进展情况报告。
武汉市、襄樊市、宜昌市、钟祥市、鹤峰县住建委(局)和财政局的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曹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