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省住建厅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会

2012-02-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刘姝报道:为推动竞赛活动更加深入开展,经全国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和住建部研究决定对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
   
    2月2日下午,省住建厅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会,传达落实全国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部署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和推荐表彰工作。

    省住建厅副厅长毛传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2011年我省启动并开展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次表彰层次高,拟推荐表彰量大,对各级单位、建设者都是巨大的鼓舞和鞭策,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迅速调研、准确及时上报。他强调,一是讲政治、顾大局。要将此次推荐表彰工作作为推进保障房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会活动,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办实、办快;二是以人为本、甘于奉献。要切实将推荐名单落到实处,甘为人梯、善为伯乐;三是重视基层,服务一线。要在调查、摸底、比对的基础上,把推荐表彰对象向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倾斜;四是挖掘典型、扩大宣传、推进工作。要努力挖掘先进事迹,总结经验、特点和亮点,充分发挥受表彰单位、个人的标杆、标兵作用。他表示,在“十二五”期间,要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主题,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劳务管理等方面切实开展竞赛活动,做到实虚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振奋人心、鼓舞士气。

    会上,省建设工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表彰工作的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原则和办法。要真正推荐对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且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的优质工程项目,为国家民生工程做出较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所有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必须属实,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必须经省级媒体公示。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省房改办,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和房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