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确保全面完成棚改年度目标任务
本网讯 记者曾佳报道: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就抓紧做好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棚户区改造管理,科学谋划明年棚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10月底全部开工,确保基本建成和竣工分配目标任务年底前如期完成。建设进展较慢的市、县,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建设工序。省政府将对进度滞后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对年底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进行问责。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与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予以扣减。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建设品质。要优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综合配套,确保小区内道路、交通、水电、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到位,让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上宜居房安居房。
通知要求,各地要着眼于国家和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实际,对近年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科学修订和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抓紧确定明年的计划,并抓紧做好明年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储备和土地供应。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各地可通过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商品房、搭建棚户区改造居民选购商品房服务平台等方式,鼓励对棚户区改造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以缩短安置周期,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出棚”就“进楼”。
据悉,省政府将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省棚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全省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