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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住建领域进一步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

2016-02-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信访工作关口前移,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湖北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坚持民生优先的政策导向,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信访事项的产生。

    一要加强规划公开公示,细化公开公示的内容、深度、范围、形式等方面的要求。以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现场公示、规划展览馆为主要形式,鼓励采用大数据、新媒体等新型的技术手段,认真做好规划制定、规划实施、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的公开公示。

    二要全面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加大征收信息公开力度,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和补偿情况,做到补偿公开透明,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房屋征收配套政策,加大对旧城区改造等补偿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三要切实做好控违拆违工作,扎实开展违法建设摸底调查和分类统计,做好存量违法建设的甄别,妥善处理历史违建问题。加强巡查控管和宣传教育,防止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力度,重点拆除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乱搭乱建等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存量和新增建筑物、构筑物。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防止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因不文明执法引发的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帮助建档立卡的贫困危房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和分配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或变相使用改造补助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加强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并及时将拨付凭证照片录入到农户档案信息系统。

    五要组织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要强化施工许可阶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推行三方管理账户或工程款支付担保,切实加大对拖欠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力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恶意欠薪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违法讨薪的组织者、煽动者要严厉打击,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六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督促工程建设各主体认真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实施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加强进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检测管理,实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制度,推行地基基础检测远程监控系统。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活动,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